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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示!涉及青岛市立医院、夏庄街道……

青岛日报 2022-03-26



最新消息!

市立医院本部将新建一处诊疗中心,

效果图发布!



今天,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《市立医院本部院区诊疗中心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》。



据悉,市立医院本部院区诊疗中心项目位于市北区城阳路5号,地处市北区历史文化街区内。拟将原换热站功能调整至现状办公楼内,并在原换热站位置新建治疗中心及配套用房,建筑面积约980.84平方米,建筑高度11.2米。项目对外日照满足日照规范要求。



此外,

城阳区夏庄街道多地块控规调整:

新增两所6班幼儿园。


青报君从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,城阳区夏庄街道北部片区多个地块控规进行调整,涉及地块位于铁骑山路南,天风路东、西两侧区域,用地面积约18.89公顷。



之所以调整,是为了推动东、西宅子头社区改造,尽快启动村庄安置区建设。


据悉,本次控规调整将CY0702-2-02、03、06,CY0702-3-01四个地块重新划分为十个地块,分别为:



CY0702-2-02-1地块(面积6.3公顷),用地性质及相关控制指标不变;


CY0702-2-02-2地块(面积2.3公顷),用地性质不变,容积率由1.2调整为2.1、建筑密度由20%调整为25%、建筑限高由30米调整为54米;


CY0702-2-03-1地块(面积5.9公顷),用地性质不变,容积率由1.7调整为2.1、建筑密度由20%调整为25%、建筑限高由40米调整为54米;


CY0702-2-03-2地块(面积0.5公顷),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,容积率0.65、建筑密度30%、绿地率30%、 建筑限高20米,建设6班幼儿园;


CY0702-2-06-1地块(面积6.4公顷),用地性质及相关控制指标不变;


CY0702-2-06-2地块(面积1.6公顷),用地性质不变,容积率1.6、建筑密度20%、绿地率35%、建筑限高36米;


CY0702-3-01-1地块(面积8.0公顷),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,容积率由1.5调整为2.1、建筑密度由20%调整为25%、建筑限高由40米调整为54米;


CY0702-3-01-2地块(面积0.5公顷),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,容积率0.6、建筑密度30%、绿地率30%、建筑限高20米,建设6班幼儿园;


CY0702-2-03-3地块(面积2.27公顷)/CY0702-2-03-4地块(面积1.74公顷),用地性质及相关控制指标不变。




一同进行公示的还有

位于城阳区的青岛红投北岸

住宅项目规划方案,

项目位于红岛街道聚贤桥路以东、

聚贤桥六支路以北。


项目采用对称式布局,秉承品质人居的规划设计理念,打造优美中央景观花园。项目地上规划住宅楼6栋,租赁型人才住房1栋,社区大堂1栋。



小区共设置消防出入口、地下车库出入口各三处,局部两层地下车库,满足停车要求。项目地上人车分流,旨在打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。


此外,

青报君获悉,

青岛这个区域的农民经济适用住房

开始申购报名啦!

快看你符合条件吗?


即墨区潮海街道第二批农民经济适用住房(潮海佳苑)位于孟沙河二路以北、天井山一路以东、青威路以南,占地面积45756平方米(约合68.6亩),建设有9栋18层单体住宅及一所配套幼儿园,总户数972户。


目前进入申请报名阶段,

一起来看申购条件。

↓ ↓ ↓


申购范围


该项目面向
潮海街道辖区内村庄及龙泉街道东塔子夼、西塔子夼、黄家山、河东杨头村符合申购条件的农民家庭销售。

申购报名条件
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:


有常住户口无住宅的;现有住宅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;男孩满二十周岁因结婚等原因,确需建新房分户的;男到女家结婚落户,居住困难,男方原籍(或工作单位)无住房并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;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,农村确无住房的。经批准,从外地(村)迁入落户的农业户口的(须由原居住村出具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原住宅已处理证明)。


上述条件有关证件的截止日期:潮海街道为
2021年11月19日;龙泉街道为2017年5月15日(户籍截止到2021年11月19日仍在东塔子夼、西塔子夼、黄家山、河东杨头村)。


对于曾经转让宅基地房屋或经济适用住房、有违法建筑尚未处理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,不符合宅基地及农民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情况,不得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。


报名时间、地点

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
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9日到所在原建制村庄办公室报名,逾期未报名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天。


对经办事处审核符合购买条件且入围抓阄确定选房资格的,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
13万元报名购房保证金,该保证金在签购房合同时直接转为购房款。放弃选房资格的三日内到建设单位(地址:黄家山一路76-9网点,东凯伴山蓝庭售楼处)办理退款手续。


咨询电话:潮海街道办事处87555313;龙泉街道办事处85589360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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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| 王冰洁 王涛  编辑 | 杰斯理

来源 | 青岛日报(qddaily)综合自观海新闻客户端,转载摘编请注明来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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